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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全力推进民族文化大市建设

          赤峰市全力推进民族文化大市建设
          7月6日,赤峰市委书记杭桂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强文化建设,加快文化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市,是赤峰面向新世纪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宏大系统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赤峰和谐社会,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赤峰市文化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打造文化品牌,全力推进了赤峰民族文化大市建设。 

            杭桂林说,赤峰市历史悠久,文化璀璨。考古研究证明,赤峰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中国北方文化的摇篮和中心,也是全国考古学文化命名最多的地级市,拥有近万年的文明史。进入新石器时代以来,赤峰地区文明发展环环相扣、生生不息,先后生发了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富河文化、小河沿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夏家店上层文化、契丹辽文化、蒙元文化,魅力独具,特色鲜明。“中华第一龙”、“中华第一凤”、“华夏第一村”、“草原第一都”等重量级文化遗产蜚声海内外。
           
            经过多年特别是“十五”以来的建设发展,赤峰市已基本建起了市、旗县区、乡苏木镇、嘎查村四级文化工作网络,基本形成了专业艺术表演、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公共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文化市场管理等六大系列文化发展格局。赤峰已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区县3个(元宝山区、林西县、松山区)、全区文化先进旗县区3个(敖汉旗、红山区、宁城县)。赤峰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群艺馆文化馆13个、文化站116个、电影公司13个、剧场2个、电影队210个、博物馆10个、文物管理所5个、书画院1个、文化市场稽查队13个,从业人员1500余人。其中市直属文化系统事业单位8个(民族歌舞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书画院、文化市场稽查队、昭乌达剧场、红旗剧场),编制448人,在职职工302人。 2003年至2006年,市文化局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班子。
           
            文化基础设施是文化事业的物质载体,也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文化大市建设的基石。“十五”期间,赤峰文化部门采取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和上级扶持、社会引资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大了赤峰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强旗县区两馆建设。向上争取资金590万元,自筹1100万元,新建、扩建了14个旗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近20000平方米。二是实施了市博物馆维修改造工程。争取市财政资金100万元、国家文物局资金80万元、国家发改委资金50万元,实施了市博物馆亮美工程、展厅装修改造工程、安防工程、文物库房扩建工程。维修改造完成后,市博物馆基本陈列设为“文明之光”、“青铜文明”、“草原帝国”、“黄金长河”四大板块,突出了赤峰历史文化高峰,得到市党政领导和来宾的赞誉。三是抓好文物保护项目规划。建立了国家级文保单位项目库,委托中国文物研究所等专家先后编制了辽上京遗址、元代应昌路遗址、喀喇沁王府及家庙、宝山·罕苏木墓群等项目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已到位资金1167万元。四是新建了红旗大厦。该项目与宝昌建筑公司联合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地下大厅为目前自治区最高档次的四星级数码立体声专业电影院。五是积极筹划运作了新城区市博物馆新馆(赤峰文博大厦)建设。新馆计划占地69.3亩,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请求国家拨款支持5500万元,争取自治区补助和地方自筹4300万元,建成高档次、现代化博物馆。该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环评、可研和方案设计工作,预计2007年下半年通过自治区、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后,即进入实施阶段。
           
            发挥优势,挖掘资源,努力打造历史文化品牌。文化品牌对外具有感召力,对内具有渗透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推动力,是文化大市建设的引擎。赤峰市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中国北方古代文化的摇篮、全国考古学文化命名最多的地级市、辽文化的故乡,赤峰已初步发现各类古文化遗址6800余处,占内蒙古自治区近半,其中已列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26处、自治区重点文保单位的47处、市级重点文保单位的42处。得天独厚的人文资源优势,决定了赤峰必须努力打造历史文化品牌。“十五”期间,赤峰市文化部门策划并组织实施了以下工作:一是策划编撰赤峰三大系列文化丛书:一为赤峰文物精华丛书,《红山玉器》、《赤峰金银器》已出版并受到广泛好评,《赤峰青铜器》、《赤峰辽代绘画》即将出版;二为赤峰文化丛书,《欧洲访古》、《赤峰历代诗词鉴赏》、《赤峰往事》等已出版并受到好评;三为龙文化丛书,包括《龙形》、《龙字》、《龙的故事传说》、《龙的诗词歌赋》,现已基本完成编撰工作,即将出版。另外,由市艺术研究所承担的全国艺术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自治区“十五”出版规划重点图书《草原艺术论》于2005年11月份出版发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专门在呼举行了首发式和出版座谈会。该书并荣获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第二届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二是组织学术研讨活动。2001年举办了中国古都学会2001年年会暨赤峰辽王朝故历史文化资源研讨会;2002年、2003年连续举办了“两岸三地”红山文化联谊会、中日历史文化研修班;2004年由市政府、北京大学、赤峰学院主办了中国古代北方文化第三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美国、德国、日本、法国、韩国、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和大陆的150余名专家学者,就10至13世纪中国文化的碰撞与融合、红山文化新发现及研究新成就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进一步拓宽了中国古代北方文化的研究空间,深化了研究课题,奠定了赤峰市作为中国古代北方文化学术研究中心的地位。三是积极组织文物外展。2001年、2002年,赤峰市文物精品作为展览主体,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在上海、北京举办的《草原瑰宝—内蒙古考古精品展》。2003年,组织赤峰辽代文物精品参加了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和中国历史博物馆主办的《契丹王朝——内蒙古辽代文物精品展》,赤峰市出土的文物占整个展览展出文物的60%。该展览作为十六大召开期间的主题展览,轰动京华。赤峰市部分文物精品还多次赴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展出,所到之处无不引起轰动,有效地宣传了赤峰历史文化,提高了赤峰市的知名度。四是规划建设红山先民聚落园。协调指导红山区文化、园林部门,投资80多万元,在红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山文化遗址附近规划建设了红山先民聚落园,重现了红山文化时期先民制陶、狩猎等生产生活场景,增强了红山文化遗址的观赏性和吸引力,扩大了红山文化的影响。五是配合央视成功策划了一批大型专题节目。2004年与市委宣传部共同配合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走遍中国》等栏目,成功策划了《五千年以前的文明》、《走进赤峰》等大型专题节目。被誉为“中华第一凤”的陶凤杯在赤峰市惊现后,引起了央视的极大关注,特邀市文化局局长于建设同志参加了《新闻夜话》栏目采访,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六是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物部门的要求,对赤峰14处国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重新划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确认,同时完成了规范性档案文本制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和走私文物专项斗争,自2002年以来,立案62起,破获60起,打击处理文物犯罪分子236人,收缴各类文物760件(组),严厉打击了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为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经市编制部门批准,2004年组建了市文物行政执法稽查大队,查处了松山区境内燕长城遗址被采石破坏周边环境等案件,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配合自治区专家组完成了赤峰馆藏一级文物鉴定工作。经鉴定,赤峰共有馆藏一级文物534件(组)。积极配合我市境内赤大、赤通高速公路、赤大白铁路、三座店水库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协调配合自治区考古所等单位在赤峰境内开辟10余处发掘点,其中松山区境内的陈营子、盖子山、下洼子、三座店等均有重要考古发现。目前四大工程项目所涉及的46处古墓葬、古遗址的抢救性清理工作已完成近半。为抓好“十一五”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市文化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申报了21个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十一五”规划项目,占全区总项目的一半,预算总规模13673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扶持9705万元,地方补助3968万元。喀喇沁旗2004年被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鉴于赤峰市文物古迹众多、文物工作基础较好,2006年被国家文物局列为第三次文物普查试点地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文物局的充分肯定,赤峰已新发现文物点1000余处。 

            突出特色,打造精品,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全力打造文艺精品,繁荣专业艺术舞台。文艺精品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地方特色,是文化大市建设的柱石。2002年组织创作了大型纪实话剧《大地之根》,共演出50余场,观众达3万余人次,荣获“国家森林文化奖”、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2003年组织创作了庆祝赤峰市建市20周年大型专场综艺节目《辉煌二十年》,得到市党政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广大观众的好评。2004年组织创作了大型评剧《大漠绿海》,先后荣获第四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优秀演出奖并三个单项奖、全区专业文艺调演银奖、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2003年、2004年,组织市民族歌舞团创作排练了大型互动式旅游迎宾节目《蒙古族迎宾盛典》、《辽王朝迎宾盛典》,为市委、市政府重要接待活动演出100余场,受到市党政领导和来宾的赞誉。2004年,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精心筹办了央视“心连心”艺术团来赤峰慰问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2006年市文化局组织市民族歌舞剧院创作排练了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精品剧目大型主题风情歌舞晚会《西拉沐沦》,受到广泛好评,目前正在进一步锤炼提高,力争打造成为赤峰市迎宾接待、对外宣传和商业性演出的精品节目。20集大型电视连续剧《蒙古王传奇》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力争今年下半年投拍。在2005年8月举行的第三届全区乌兰牧骑艺术节上,巴林右旗乌兰牧骑荣获演出金奖和一专多能奖,市文化局获组织工作奖。在2005年10月举行的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大赛上,巴林右旗乌兰牧骑参赛的女群舞《巴林蒙古女性》一举夺得铜奖,并在同步举行的全国优秀舞蹈作品展演中荣获“民舞之花”金奖及编舞、表演金奖。二是广泛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十五”期间市文化部门连续组织了“红烨杯”赤峰广场消夏文化节、“人民保险进万家”、“网通连着你我他”大型广场消夏文艺演出、“人寿保险杯”庆祝建市20周年乌兰牧骑展演、“拥抱新城区”广场文艺演出等大型广场文化活动。2005年8月举办的“绿鸟鸡杯”“放歌新城区”大型广场消夏文艺演出,历时半个月,组织俄罗斯、韩国演出团和市直、各旗县区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参加演出,盛况空前,有力地提升了新城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此次大型演出活动开支20余万元,全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在市文化局组织带动下,赤峰各旗县区文化部门每年夏季也都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广场消夏文化活动。喀喇沁旗锦山镇龙泉社区、红山区站前办松州园社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元宝山区平庄城区办银河社区、巴林左旗西城办契丹街社区被评为“全区文化先进社区”。三是大力开展节庆文化活动,发挥文化的多功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文化活动,丰富活跃节日文化生活。每年春节期间,赤峰文化部门都组织开展秧歌大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灯谜竞猜、巧对楹联、焰火晚会等深受群众喜爱、广泛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广大群众奉献节日“文化大餐”。2005年春节期间,市文化局举办了“欢乐赤峰”新春歌会,组织市、区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在昭乌达剧场连续举行了7场精彩演出,观众场场爆满,营造了浓郁的节日气氛。2007年春节期间,市文化局组织了“海贝尔杯”新春系列文艺大赛、“和谐赤峰”新春系列文艺演出,有力活跃了节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四是努力办好文化节会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巴林右旗的“中国巴林石节”已成功举办七届,参与人数达60余万,闻名遐迩。喀喇沁旗的王府文化节已成功举办五届,被列为“中国旅游年2005自治区重大节庆活动”。2006年市文化局作为主要筹办部门,成功举办了“中国·赤峰首届红山文化节”。文化节共包括文艺演出、文物及艺术展览、媒体传播等六大类23项活动,规模空前,内容丰富,隆重热烈,强化了红山文化品牌,提升了赤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为赤峰市承办2008年内蒙古国际草原文化艺术节积累了宝贵经验。
           
            提高认识,规范管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文化大市建设的活力所在。近几年来,市文化部门通过组织文化产业发展理论研讨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文化旅游业、文物复仿制品业、文化娱乐业、印刷业等产业重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扶持了喀喇沁王府博物馆、巴林石集团、力王工艺美术公司、紫城陶艺坊、中正印务公司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单位,推动了赤峰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赤峰市文化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正逐步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成长为赤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内蒙古力王工艺美术公司、赤峰市红山文化传媒公司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自治区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深化改革,增强活力,逐步建立新型的文化管理体制。 

            一是撤并了一些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进行机构整合。将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图片社并入群众艺术馆,将文物店并入市博物馆。二是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退出事业序列。昭乌达剧场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赤峰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赤峰昭乌达剧场改制转企实施意见〉的通知》(赤事改发[2004]4号)之规定,昭乌达剧场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彻底转变为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成昭乌达剧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红旗剧场原为市民族艺术剧院的一个内设机构,现在仍与艺术剧院在一个编制户上,为差额事业单位,但其以经营性质为主。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赤政纪字[2005]47号)之规定,红旗剧场从赤峰市民族艺术剧院进行剥离,并转企改制。这两个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正在运作当中。三是对专业艺术团体重点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市民族歌舞团和民族艺术剧院是市直文化系统两个差额事业单位,也是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和改革重点、难点单位,是既有公益性又兼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赤政纪字[2005]47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民族歌舞剧院改革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赤政纪字[2006]25号)之规定,原赤峰市民族歌舞团与赤峰市民族艺术剧院进行合并,组建新的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并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体制上由差额事业单位改为定额补贴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干部聘任制,面向赤峰公开招聘新剧院院长、竞聘副院长;全员竞争上岗,实行全员聘用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制;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大力开拓演出市场。市民族歌舞剧院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新剧院的干部和演职员工作热情高涨,除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演出任务外,还积极开拓市内外演出市场,演出场次明显增加,节目质量和档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院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族歌舞剧院的改革成果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宣传文化部门的充分肯定,包头市、兴安盟宣传文化部门曾先后来赤峰学习考察。四是对完全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机制改革。从2006年10月份开始,市文化局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支持下,在市直率先进行了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一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二为职工全员竞争上岗;三为改革分配制度,年终奖金根据考核情况分等次发放。领导班子聘任、环节干部竞聘、职工竞岗等工作也全面完成,目前正对各项改革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时期是赤峰市民族文化大市建设的关键时期。赤峰市文化部门以加快发展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遵循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继承借鉴和发展创新相并重、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配套的原则,全力打造文艺精品,巩固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强化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群众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建设成一批比较完善的不同层次的具有文化生产、文化服务、文化展示、文化交流等多种功能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创作出一批在区内外有影响的文艺精品,打造出一批名优文化品牌,构建起以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博会展等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早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提升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着力推进赤峰民族文化大市建设,为赤峰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赤峰谱写精彩华章,提供有力的文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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